唐山打人事件触及几宗罪?
2022-06-27
唐山
2022/6/10
唐山
2022/6/10
6月10日,网络视频曝光河北唐山一女子凌晨在烧烤店宵夜时被一男子骚扰,男子被拒后伙同几名同行男子对女子进行暴力围攻,场面人神共愤、惨不忍睹。据最新消息,唐山警方已经在第一时间抓捕了8名嫌疑人。人虽然抓了,但后续事件会如何发展?这几名“法外狂徒”最终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严惩?是大家最为关心的。
一宗罪——猥亵
纵观视频始末,笔者从一名从业多年的刑事辩护律师的视角对涉案人员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问题展开分析,也算是给关注此事的广大网民一起吃瓜和普法了。首先,第一个主动生事的“男猪脚”伸手触摸女受害人的背部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认定为猥亵行为,即便未发生接下来的事情,其程度也足以享受拘留所“七日游”了。
二宗罪——故意伤害罪
受害人拒绝“男猪脚”的无理骚扰后,“男猪脚”开始动手打人,遭到受害者反抗后,其同行人员非但不加以劝阻反而为虎作伥拿起餐具砸向受害者,甚至还抓受害者的头发将其拖出烧烤店外往其头部施加重拳和飞腿。参与施暴的所有成员皆成为共同犯罪的同案犯,所以公安机关一下就抓获了8名涉案人员。事后根据网络曝光的受害者就医图片和信息可以看到伤得不轻。作者仅根据上述信息就可以确定施暴者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最终施暴者的刑期是3—10年徒刑还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那就得等到司法机关的伤情鉴定报告出来以见分晓了。
三宗罪——寻衅滋事罪
除此之外,这几名施暴的嫌疑人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因为从整个案发经过来看,显然是施暴者无事生非主动挑起事端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相当恶劣。这些情节正好满足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本次事件的施暴者到底该怎么定罪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故,笔者认为在犯罪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具有流氓的动机,并在此动机的支配下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以达到满足精神空虚的犯罪目的,故意伤害罪则无此犯罪动机和目的。从唐山打人事件的已知案情来看,几名施暴者构成寻衅滋事罪无疑。但也有例外,那就是要看受害者的伤情鉴定结果,如果受害者构成重伤那么就天道好轮回了,公诉机关将直接以故意伤害罪对嫌疑人进行起诉。毕竟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起刑点就在10年以上,广大人民群众更喜闻乐见。
虽然犯罪分子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他们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我相信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不愿意引发全国人民重点关注的事情是因为暴力和犯罪,更不愿意见到一个本分、守法、克己、奉公的女性在深更半夜会遭到这样的伤害,更不愿意相信在我们和谐、法治的华夏大地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人渣或暴徒可以横行无忌、欺男霸女。这施暴者是否是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笔者认为值得公安机关认真调查,毕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学法用法 守护生命财产安全
眼观当下,我国的社会治安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甚至超越很多西方主流国家,但是我国要真正成为一个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敬法的全面法治社会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因此,笔者也结合多年来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一些感悟对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女性青年一点建议。希望女青年在夜晚不要单独出门,即使是因为工作或者聚会需要夜间出行也尽量结伴而行,最好有男士陪同,并且尽量去人口密集度相对较高的公共场所。最后笔者也希望用一句结语与大家共勉:中华大地无法外之地,普天之下法即是王道。
四川法之识律师事务所是于2005年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具有跨专业的背景,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水平、研究能力及办理各种法律事务的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与政府机关、各类企业、金融机构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所秉持法在身边、敬业之识的理念,对案件进行全程质量管控,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